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第一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决定
(津政发[2005]0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发展的关键。为奖励和宣传在投身科技实践、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青少年,激励我市广大青少年更广泛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青少年科技素质的全面提高,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该奖项是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视。
为表彰青少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开大学易龙、复旦大学马晓耘、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常晓静等三名同学首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
希望获奖青少年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志存高远、再攀高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聪明才智。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广大青少年要向获奖的同学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才。全市各有关单位要热情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