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桥梁、涵洞实施维修,脏污不洁的实施粉刷、油饰或清洗。
(九)整顿环境秩序
1.清理占路摆卖、生产加工和非法摊贩聚集点;清理擅自占路堆物;与沿线相交占路市场退线50米。
2.沿线占路停车场原则上一律撤除,暂时无法撤除的应规范停车秩序;清除停车场设置的围栏、缆绳等圈挡物;存车管理亭脏污破损的要修补、油饰、清洗;治理乱停车辆。
(十)搞好环境卫生
1.按部颁标准,沿线设置垃圾箱桶;沿线单位、居民用垃圾箱桶一律摆放到隐蔽位置;生活废弃物日产日清。
2.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沿线不得有废弃物;道路实施水洗和机扫;同时增加清扫保洁次数。
3.沿线河道、水域无漂浮物。
四、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区要对本辖区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按照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方案,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完成好清拆违法违章、治理环境秩序、环境卫生、街道整修、园林绿化等各项任务。
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市建委负责组织拆除有碍观瞻的正式房屋,规范整顿建筑工地及空地的环境秩序和治理施工车辆撒漏污染;市市容委负责市容市貌治理、环境卫生清整、夜景灯光建设、街道整修、户外广告及门脸牌匾字号治理的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市房管局负责拆除楼顶擅自搭建物,对擅自破墙开门、破窗开门的进行封堵并恢复原貌,对老居民区住宅楼实施平改坡等工作;市市政局负责整修道路桥梁设施等;市园林局负责园林绿化和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规范治理停车场及停车场秩序;市电力总公司负责夜景灯光设施控制闸箱以下供电设施安装;整理市政公用设施工作,由设施的产权或使用单位分别负责;市风貌办负责五大道风貌保护区全部整治任务;市海河办负责海河综合开发改造范围内整治任务;城投集团负责沿线在施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规划和方案设计。
(二)综合清整阶段(4月1日至5月15日):完成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及设施和环境秩序、环境卫生集中清整工作。
(三)工程施工阶段(4月15日至6月10日):完成各项工程项目。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