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市防办要精心做好引滦、引黄水源联合调度,根据水质变化情况,适时进行水源切换,确保城乡供水安全。要及时掌握城市供用水动态,科学分析预测城市供水形势,在编制天津城市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做好《2005-2006水利年度天津市城市应急供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缺水情况,提前考虑应对措施,做好外调水源的各项准备,增强抗旱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引黄、引滦输水沿线各区县要落实保水护水责任制,加大保护力度,水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督,严格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私自引水和污染水体现象的发生,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2.加强农村抗旱节水,保证人畜饮水安全。各区县要在4月底前完成抗旱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切实加强对现有水源的管理,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墒情监测。积极采用科技手段,支持农业节水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的作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雨洪水的利用工作,以蓄代排,适时调水、蓄水,为农业抗旱储备水源。要适时启动农村饮水管网入户和饮水安全工程,积极发展集中供水,加大除氟改水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水质,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年内解决5.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强化节约用水管理。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规划,完善节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有关节水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计划用水考核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项节水措施,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文明用水和节约用水,运用市场手段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狠抓科技节水,充分发挥节水科技的支撑作用,推广节水技术,发展节水产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加强防御海潮工作。2004年末,印度洋地区发生的特大海啸灾难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高度重视防御海潮工作,加快薄弱段海挡的治理步伐,沿海企业要做好自保段海挡建设工作。市防办要尽快建立防潮预警监测系统,加强与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提高防潮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防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塘沽、大港、汉沽三区要切实落实防潮工作责任制,组织做好防潮工程的检查,进一步修订防潮预案,加强防潮测报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通畅。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区的沿岸各单位要尽快落实防潮工程措施和抢险措施,增强抗御风暴潮的能力。
(六)加强城乡排涝工作。市区分部要根据引黄济津供水和海河综合改造的实际情况,细化市区排水预案,汛前完成对排涝设施的维修养护,保证市区降大雨时不受淹泡;要严格排沥管理,不得向海河、津河、卫津河、复兴河、月牙河等河道排放污水或雨污混合水,4月底前将市区排水预案报市防办备案。农村分部要加强对排涝设施和中小型水库度汛工作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指导全市农村积极有效地开展抗旱工作,适时调水、蓄水,为农业抗旱储备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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