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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制止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的行为,严禁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巧立名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积极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创建“规范教育示范县(市、区)”。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管理,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严禁以任何理由“双轨”收费、利用特殊名额乱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
  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积极推进部分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试点,坚决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回扣、提成等不正当促销和向投标者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健全动态监管、评价和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开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及乱收费等问题。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服务承诺制度,改革医院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改革和规范药品审批行为,严把药品生产准入关。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及配套措施。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审计监督。对村级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兑现到户。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严禁在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乱加价和搭车收费,或强迫农民接受有偿服务。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及进城务工手续。切实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等制度。严肃查处涉农案件,建立预防警示、快速反应、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五、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党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工作。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含主管和挂靠管理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已办和计划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办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予以取消: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属于应自愿参加,而借助党政机关的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违反工商登记和价格审批有关规定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或违规收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今年要切断主管部门与培训办班的利益联系,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切实减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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