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的意见

  四、加快苏北振兴的政策措施
  加快苏北振兴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财力增长的可能,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1.适当调整财政政策。在财政体制不变、转移支付基数不减、专项补助不减、调资补助不减、中央补助配套不减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2005-2007年对苏北各县(市),以2004年为基期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省集中部分予以全额返还,返还资金由各地建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市)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科技招商项目补贴、骨干工商企业和利税大户以及对投资者(含苏南投资者)的奖励。为避免政策交叉,相应停止执行苏政发〔2004〕13号和苏政发〔2001〕3号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
  2.加快推进产业转移。积极引导境内外、省内外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苏北地区转移,把发达地区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与苏北地区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结合起来,加快苏北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机制,加强苏南苏北产业转移工作,实现南北共赢。省财政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产业转移。对转移到苏北地区的产业项目,在项目报批、土地供应、能源保障、信贷投入和担保、利用国内外资金以及转移后的存量调整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产业转移的具体政策。加大对苏北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在苏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
  3.提高南北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南北联动机制,加大南北挂钩合作的力度。加强地区之间的合作,每年签订对口合作协议,扩大合作范围,提高合作层次和水平。大力推进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苏南大企业、大集团到苏北投资兴业,支持苏北企业主动与苏南企业配套协作。加强招商引资方面的合作,苏南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都要与苏北对口挂钩市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推荐招商渠道,提供项目信息,帮助招商引资。加强劳动力转移方面的合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劳务输出工作,苏南地区要把苏北作为劳务供给基地,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多用苏北劳动力。
  4.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2005年确保宿淮、盐通高速公路年内建成通车,继续加快宁淮、淮盐、连盐等在建高速公路建设步伐,新开工建设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南段、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北段,抓紧做好连云港至临沂高速公路江苏段、徐州至济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宿迁至新沂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大力实施干线公路建设。省里适当提高干线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帮助地方减轻筹资压力。继续对苏北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给予补助。加快苏北地方铁路建设。加大水运投资力度。重点建设连云港港,加快推进15万吨级进港航道、庙岭集装箱码头以及港区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大丰港和淮安新港等。继续推进京杭运河徐扬段续建二期工程及苏北三线船闸建设。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