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行政许可公示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行政许可公示办法的通知
(京粮发[2005]26号)


各远郊区县粮食局、有关城近郊区商务局、东城区粮食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行政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粮食局制定了《北京市粮食行政许可公示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北京市粮食局
                           二00五年二月三日

  附件:

北京市粮食行政许可公示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公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实际,指定机构负责行政许可公示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数量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应当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上公示。
  第四条 在政府网上建立行政许可决定公示专栏,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于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或相应证照送达申请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示,确保公众查阅方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