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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考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2005年6月2日 深府办[2005]56号)


  《深圳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普通高考是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涉及成千上万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大局,具有标准高、要求严、时效强的特点。为确保我市普通高考工作万无一失,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委会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成立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闫小培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城管局、环保局、科技信息局、水务局、三防办、通信管理局、深圳供电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具体负责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的责任是:
  (一)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高考期间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在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对考试产生重大影响时,对有关考试的问题作出决定;
  (三)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考试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考试期间,如突发事件被确定为重大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市招考办集中,研究处置方案。
  四、考试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高考情况列入值班工作重点关注事项,主要领导应在深主持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各考场要设立值班室,并配备值班人员。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启动,各部门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处理与本辖区、本部门有关的突发事件。
  五、市保密局、公安局要配合市招考办适时跟踪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一旦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扩散,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上报省教育考试机构。
  六、市公安局要积极协助考场做好试卷押送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市公安交警局要在考场附近重要的交通要道设立值班岗位,配备拖车,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对于出现交通堵塞可能性较大的路口,要提前设计疏导方案,当出现严重交通堵塞时,可启用临时通道或设置专用通道,保证接送考生的车辆优先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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