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等职业教育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等职业教育
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京教职成[2005]2号)


各区县教委,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满足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经行业企业和区县教委推荐,在首都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认定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自动控制实训基地等23个实训基地为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现予以公布。
  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采取市级投入为主的原则。各承担基地建设的学校要加快建设进度,严把建设质量,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每年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在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中要本着校企结合、配置合理、设备先进、全面开放、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基地建设的目标定位,制定专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认真组织编写实训教材。要参考相关专业领域教学计划的要求和职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在实训过程中要体现仿真性、现场性,使学生能按照未来职业岗位群的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要保证实训开出率和实训质量,充分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加快培养一大批首都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技能型实用技术人才。要积极承担全市双师型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为提高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学水平服务。
  要努力实现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建立自主发展的新机制。在完成学历教育实践教学任务的同时,主动面向市场,大力开展在职培训、转岗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种培训和技术服务。要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实现基地建设逐年有投入,实训设备不断更新,逐步提高我市职业教育装备水平和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促进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建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中等职业教育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