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05年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食药监安发[2005]94号)


各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做好2005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工作,达到对我省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目的,我局制定了全省换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

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05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1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我省换证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次换证工作,是国家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后的首次换证,同时将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编制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新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各市(区)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前开展摸底调查,做好本辖区换证工作。
  本次换证,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对制剂室进行检查验收,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不予换证。对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配制、在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未经审批擅自委托加工医院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本次换证,对我省的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二、职责分工
  此次换证省局负责审查医疗机构的换证资料,负责(或委托市局)对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现场检查,负责省属医疗机构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审查,负责对委托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市(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并负责完成省局委托的现场检查工作。
  三、换证时间与范围
  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从2005年7月1日开始,至2005年12月31日结束。医疗机构须在2005年6月30日前提出换证申请。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