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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逐步规范各类职业学校的管理。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调整学校专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对办学条件较好的职业中学、成人中专等其它职业学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今后可改办成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八)实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各市、县(区)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强农业职业学校建设,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的资源,依托农村中小学校举办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立以县(市、区)农业体系为依托,以农业中等专业学校、县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把农村职业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农业中等专业学校、县(市、区)职业学校要加强与企业、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单位的合作,发挥专业优势,实行学校、公司、农户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村中学职业教育渗透和分流工作,建立“绿色证书”培训制度,培养一大批科技致富带头人。要积极推进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的合作办学,不断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同时要积极开展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提高教育质量
  (九)以实施职业技能训练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职业学校要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把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道德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实践教学时间,严格要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职业学校要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和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职业学校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建设一批可共享的实验和训练基地。要加强对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基本文化知识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职业学校要适应我省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增强专业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推进专业现代化建设,选择一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改善专业教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适应和服务市场经济的能力。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逐步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受教育者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全面推行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努力把职业学校办成面向全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技能培训中心,满足不同求学者就业、深造、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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