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二、突出重点,全面增强综合防御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管理机制。市、县(区)地震、建设、民政等工作是防震减灾的基础,事关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成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人口稠密地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建设,依法明确本级地震行政执法主体,充实工作力量。其他地区也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做好相应工作,切实保证防震减灾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各地已有地震工作机构的予以保留和加强,设区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所在的市、县(区)未设置地震工作机构的,由科技部门承担相关职能并增挂地震工作机构牌子。
(二)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按照《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好各级、各类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在全面建成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工程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地震台站的数字化改造和环境改造。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地震监测网络,形成空间、地表、地下相结合的立体观测系统,发挥地震监测预报的基础性作用。继续调整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建设多级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站)。尽快完善全省地震观测、前兆观测和强震监测网络建设,发展城市深井观测。设区市的重要建筑和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意见。因建设擅自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努力提高地震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设区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地震部门要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积极探索地震预报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分析会商。坚持专业地震队伍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科学家预测和政府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制定规范的信息发布办法,逐步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使群众掌握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地震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御对策措施。地震发生后要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四)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研究制定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在地震多发区的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快速报告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五)深入持久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地震、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各级宣传网络,促进地震知识进学校、入社区、下乡村。省级教育、地震部门要充分发挥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南昌中心地震台的服务功能,各级教育、地震部门要共同开展以地震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科普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地震科技夏(冬)令营活动,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逐步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各专业和地方地震台站要逐步对社会开放,使之成为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地震科普知识的园地。城市市区要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