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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省合作办关于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6.建立省市两级重大项目推进调度会议制度。省政府已建立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项目单位、项目所在市县共同参加的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制度,对重大项目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推进和服务,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的要求顺利进展。各设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调度会制度,协调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项目,落实省调度会的有关部署,实现省市联动,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三、把诚信服务落实在环境综合配套上
  7.严格规范各类收费。除国家和省政府批准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不得强迫企业参加收费性的会议、培训、考察、评比、学会、协会等,不得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
  8.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任何部门不得以收费为目的进行检查,不得在检查中违反规定乱罚款。同一部门的上下级不得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对同一事项各部门不得多头检查。
  9.坚决打击坑商害商的违法犯罪行为。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要把依法保障投资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服务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第一任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危害投资者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中外投资企业及人员居住地、经营活动场所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10.重视解决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关心投资者的生活困难,认真解决投资者配偶及子女居留、孩子上学、出入境签证等实际问题,子女就地上学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使他们安心企业生产经营。
  11.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的服务体系。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信息、物流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中外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12.建立政府、高校、企业相结合的人才培训机制,为企业提供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鼓励我省大专院校与企业签订人才培训合同,开展专业对口培训或定向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企业输送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工人,不断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13.建立银企协作机制。各级政府要组织工业管理部门、外经贸部门、招商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建立银企协调会商制度,定期召开银企协作会议,确定诚信企业名单及信用等级,协调企业融资矛盾,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
  14.优化口岸服务环境,提高通关效率。口岸服务部门对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进出口货物要优先办理审批、报关、报检等手续,提高通关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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