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5]8号 2005年2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求真务实,依法监管,开拓创新,全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生产保持了较好的平稳态势,其特征为:各类事故总量下降,三大安全总体平稳,控制目标落实较好,多数领域趋向好转。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8084起,死亡380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019起,下降14.31%,死亡人数减少246人,下降6.07%;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少死亡296人。全省生产、交通、防火三大安全总体平稳;煤矿、建筑、危险化学品等多数领域趋向好转,但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事故上升。因此在肯定工作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十分脆弱,制约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相当差距,一些领域事故多发的矛盾仍然突出,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论从队伍素质、工作方法,还是基本工作条件、监管手段都还存在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契机,按照“一个目标”、“三项建设”、“五个重点”和“八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坚持“五个不变”,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