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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200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六、不断加强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舆论导向工作
  就业和择业是大学生重要的人生转折,是他们迈向社会的关键阶段。各高校要为毕业生提供真诚关怀、科学指导和周到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迈好人生关键一步。高校要针对大学生的特点,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把对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创业教育、毕业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逐步引导学生认识到基层岗位是毕业生健康成长、锻炼成才的沃土,更是青年人施展才华和抱负的广阔天地,增强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通过创业教育,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创业政策,运用训练毕业生的创业技能等方式,增强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通过毕业教育,包括严格实施毕业教育的每一个程序、召开隆重毕业典礼等方式,使学生受到一次终生难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积极引导宣传舆论的方向,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帮助毕业生准确把握社会就业形势,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服务基层意识和创业意识,形成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规范就业统计流程和质量。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的决策和社会的稳定问题,强化就业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统计标准和要求,对统计的指标要做到有依据、有凭证,经得起推敲和检查。各高校要建立统计监督机制和系统,完善工作交流制度,杜绝虚假信息。各高校要及时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高校毕业生待就业和失业登记情况。2005年,市教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事局、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检查,并适时公布检查结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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