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支持长春建立汽车物流中心,使长春成为国内汽车生产和销售的集散地。建立面向全国的汽车零部件仓储、批发、零售中心。
(三十八)建立长春国家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充分利用现有出口资源,吸引聚集一批优势出口企业,迅速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十九)建立汽车工业信息网络平台。充分运用现有网络资源,以一汽和地方共建的方式,建立面向国内和国际的汽车、汽车零部件及专用车信息网络,实现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企业间供应链与价值链的对接,实现网上交易业务的正常运作。
五、加强支持一汽发展的软环境建设
(四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一汽和我省汽车产业的新闻宣传和广告宣传,创建汽车主题公园,设立汽车节,组织好汽博会,积极宣传一汽和我省汽车工业,彰显其地位和作用。
(四十一)在全省的机场、火车站、标志性建筑、主要城市高速公路入口处的广告牌位置和价格方面,给予一汽及其所属公司优先权和优惠。
(四十二)政府部门要强化对一汽的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每年年终,要把省市有关部门对一汽及所属单位服务的测评,纳入省市行风测评重点,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单位通报批评。省内司法、财政、税务、银行、土地、城建、劳动保障、交通等部门,要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支持一汽发展,为一汽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十三)加大对假冒伪劣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的打击力度,采取措施,防止省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我省市场。
(四十四)坚决制止到一汽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四十五)允许一汽对其所属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进行前置审查,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十六)为一汽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要积极适应汽车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和设置相关专业、学科,优先满足一汽所需人才。政府掌握的人才基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从事汽车产品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专业人才。开展校企合作,加强对一汽和我省汽车行业企业所需各类人才的培训,大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开发人才、技术工人和面向市场的汽车估价师、汽车经纪人等。政企联手,吸引人才向一汽和省内重点汽车零部件企业集聚,发挥他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