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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上海地区调查工作的通知

  六、调查前准备工作
  (一)成立流调小组
  流调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1.检查员3名(崇明县、黄浦区、徐汇区各选派1名),负责现场口腔健康检查。
  2.记录员3名(虹口区、松江区、嘉定区各选派1名),负责配合检查员记录数据。
  3.问卷员2名(嘉定区、黄浦区各选派1名),负责现场问卷调查。
  4.登记员1名(由虹口区选派),负责填写表头与资料归档。
  5.核查员1名(由徐汇区选派),负责资料质量核查,并协助现场负责人。
  6.护理员1名(由崇明县选派),负责器械消毒与物品保管。
  7.现场负责人1名(由虹口区选派),负责调查点联络与内部协调。
  (二)物料准备
  1.医用物品。包括:2件套一次性器械3700套,CPI探针200根,便携式牙椅3把,便携式高温高压消毒器,方盘,油膏罐,一次性手套、口罩和帽子若干。
  2.光源。人工光源(3个照口灯)。
  3.一般用品。包括:2200份问卷,3700份调查表,4100份小礼品(含400份被问卷调查母亲的礼品),铅笔、橡皮、带夹子垫板、文件袋、消毒液、肥皂、毛巾、卷筒纸等若干。
  4.车辆。1辆面包车。
  七、调查工作时间安排
  2005年5月底,召开有关区县调查抽样会议。
  2005年6月中旬,派员参加全国流调理论培训。
  2005年6月下旬,参加全国组织的上海、安徽、江西、江苏、浙江流调人员统一培训。
  2005年8月中旬,召开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汇报会。
  2005年8月15至2006年1月底,进行现场调查。
  2006年3至4月,由全国牙防组统一数据录入。
  八、有关事宜
  (一)样本区县牙防指导组要成立本次流调工作班子。区县卫生局有关科室要有1名直接分管同志、区县牙防所(办)要有1名领导同志负责流调的组织保障工作。
  (二)由有关样本区县牙防所(办),选派出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本次流调工作的检查员、记录员、问卷员、登记员、核查员、护理员。现场请虹口区牙防所朱思强医生负责,徐汇牙防所付丰禾医生协助。市流调办公室李存荣医生负责总协调。
  (三)样本区县牙防所(办)应将本次流调任务纳入年度牙防工作计划内,将流调项目纳入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内,确保辖区内必要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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