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上海地区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抽样步骤
  1.直选3个区3个县(或郊区)作为样本区县;
  2.每个区(县)抽取3个街道(乡镇);
  3.每个街道(乡镇)抽取2个居委会(村);
  4.每个居委会(村)抽取5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20人,共100人。
  5岁、12岁、15岁组以幼儿园、中学为单位抽取调查对象;35-44岁、65-74岁组以社区家庭为单位抽取调查对象。
  5.在每个居委会(村)抽出的100人中,5岁组抽取10名受检者的母亲;12、15岁组各抽取10名受检学生;35-44岁抽取全部20名受检者;65-74岁抽取10名受检者进行问卷调查。
  抽样应考虑男女比例平衡。
  (三)样本含量
  上海地区总样本量为3600人。
  流调样本计算:20人×5个年龄组×2个居委会(村)×3个街道(乡镇)×6个区(县)=3600人
  问卷样本计算:60人×2个居委会(村)×3个街道(乡镇)×6个区(县)=2160人
  (四)本次调查已选中的样本区县
  虹口区、徐汇区、黄浦区、崇明县、嘉定区、松江区
  四、调查内容与标准
  (一)检查项目:分一般项目(另测水氟浓度)和专业项目(龋病、牙龈出血、牙结石、氟牙症、口腔黏膜病、牙周附着、戴义齿等)
  说明:5、12、15岁组检查牙冠龋,35-44、65-74岁组检查牙冠和根面龋;5岁组不检查牙周状况,12、15岁组只查牙龈出血和牙结石(不查牙周袋),35-44岁组检查指数牙的牙周袋,65-74岁组检查全部剩余牙的牙周袋,35-44、65-74岁组需检查牙周附着丧失情况;12、15岁组检查氟牙症;35-44、65-74岁组检查口腔黏膜情况。
  (二)调查标准:采用WHO《Oral Health Survey-Basic methods》,4th edition, Geneva 1997。
  五、质量控制
  (一)消毒感染控制
  使用一次性检查器械,废弃物按医疗垃圾管理办法处理;非一次性器械(CPI探针等)采用高温高压消毒方法。
  (二)检查质量控制
  1.筛选和培训检查者。检查者须为具有口腔预防或口腔内科医师资格,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者。
  2.重复试验。对每位检查者已检查对象作10%重复试验,随时校准,合格方可继续。
  3.标准一致性检验。用Kappa值检验可靠度。
  (三)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录入采用激光扫描方法,由全国牙防组统一输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