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抽样步骤
1.直选3个区3个县(或郊区)作为样本区县;
2.每个区(县)抽取3个街道(乡镇);
3.每个街道(乡镇)抽取2个居委会(村);
4.每个居委会(村)抽取5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20人,共100人。
5岁、12岁、15岁组以幼儿园、中学为单位抽取调查对象;35-44岁、65-74岁组以社区家庭为单位抽取调查对象。
5.在每个居委会(村)抽出的100人中,5岁组抽取10名受检者的母亲;12、15岁组各抽取10名受检学生;35-44岁抽取全部20名受检者;65-74岁抽取10名受检者进行问卷调查。
抽样应考虑男女比例平衡。
(三)样本含量
上海地区总样本量为3600人。
流调样本计算:20人×5个年龄组×2个居委会(村)×3个街道(乡镇)×6个区(县)=3600人
问卷样本计算:60人×2个居委会(村)×3个街道(乡镇)×6个区(县)=2160人
(四)本次调查已选中的样本区县
虹口区、徐汇区、黄浦区、崇明县、嘉定区、松江区
四、调查内容与标准
(一)检查项目:分一般项目(另测水氟浓度)和专业项目(龋病、牙龈出血、牙结石、氟牙症、口腔黏膜病、牙周附着、戴义齿等)
说明:5、12、15岁组检查牙冠龋,35-44、65-74岁组检查牙冠和根面龋;5岁组不检查牙周状况,12、15岁组只查牙龈出血和牙结石(不查牙周袋),35-44岁组检查指数牙的牙周袋,65-74岁组检查全部剩余牙的牙周袋,35-44、65-74岁组需检查牙周附着丧失情况;12、15岁组检查氟牙症;35-44、65-74岁组检查口腔黏膜情况。
(二)调查标准:采用WHO《Oral Health Survey-Basic methods》,4th edition, Geneva 1997。
五、质量控制
(一)消毒感染控制
使用一次性检查器械,废弃物按医疗垃圾管理办法处理;非一次性器械(CPI探针等)采用高温高压消毒方法。
(二)检查质量控制
1.筛选和培训检查者。检查者须为具有口腔预防或口腔内科医师资格,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者。
2.重复试验。对每位检查者已检查对象作10%重复试验,随时校准,合格方可继续。
3.标准一致性检验。用Kappa值检验可靠度。
(三)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录入采用激光扫描方法,由全国牙防组统一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