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委、省法制办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
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监委、省法制办《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六月一日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
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
(省监委、省法制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促进
《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根据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监发〔2005〕2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4年工作总结和2005年工作安排》(国法〔2005〕4号),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对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04〕32号),就开展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