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企业家和企业高级人才为重点,强化人才支撑。根据我省行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尤其要集中精力抓好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高级营销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鼓励从全国范围招聘、引进优秀企业家,快速壮大我省的企业家队伍。鼓励企业改革完善薪酬制度,确立有效的高级人才激励机制,吸引省内外的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投入到我省结构调整主战场。培育完善高级人才市场,促进高级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明确责任,切实改善新型产业基地的软环境。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推广在推进结构调整中软环境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努力使新型产业基地成为投资创业的乐土。每个新型产业基地,明确由1个部门作为责任推进部门,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有关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行业结构调整的宣传,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的浓厚氛围。
(五)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促进与新型产业基地良性互动。特色县域经济与新型产业基地的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新型产业基地的发展壮大,可以有效带动县域经济形成特色和优势;特色县域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新型产业基地提供成长的土壤和环境。要充分认识发展特色县域经济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各县(市、区)从自身实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块状经济,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的竞争力。
四、完善行业结构调整的考评和推进机制
(一)尽快出台新型工业化的考核指标。行业结构调整的核心是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由省统计局牵头,根据“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要求,尽快制定出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综合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行业结构调整进展程度的重要内容。从2005年年底起开始公布全省和各市的新型工业化指标值。
(二)完善区域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要将区域环境质量考核作为行业结构调整考评的重要内容。区域环境质量考核范围要由目前的16个城市扩展到36个县(市、区),考核内容要由环境空气质量扩展到空气、地表水和饮用水的环境质量。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从2005年起每年对11个市进行区域环境质量年度考核,并向全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三)注重发挥结构调整专家队伍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对结构调整的指导作用,尽快建立行业结构调整专家联系制度,组织省有关专家与各市形成相对固定的联系,追踪调研,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