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试点示范。各市在积极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重点县的同时,也要确定1-2个县开展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每个试点示范县确定3-5个重点乡(镇)、500-1000个科技示范户,组织科技单位和技术指导人员定点包户服务,对示范户进行技术物化补贴。选择试点示范县的主要条件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对试点工作有要求、有措施;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位居本市前列,主导产业具有特色优势;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实力雄厚,有承担科技入户工程的技术服务能力;农民种养科技水平比较高,学科技、用科技意识强。对各地确定的试点示范县,省农业厅将作为重点县,优先安排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同时在省级农业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
(三)把“科技书屋”建到农户。为满足广大农民盼科技书、读科技书、用科技书的强烈愿望和农村买科技书难的问题,要加快“农村科技书屋”建设速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积极争取国家农民科技书屋建设项目的同时,要组织力量编写农业科技实用图书,制作农业科技光盘,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时送到广大农民手中。全省要用3年时间在每个行政村建立2-3个科技书屋,把科技书屋直接建在科技示范户,发挥示范户学科技、用科技、传播科技的辐射带动作用。新闻出版部门要优先安排农业科技图书的编辑出版。
(四)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国家财政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把科技入户作为主要任务,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及时将省级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把新的适用性技术送到千家万户。同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技型龙头企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
(五)加大对农业科技入户的扶持力度。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推广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省级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对中央下达的农业科技入户和农民培训经费进行配套,对省试点示范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给予扶持,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市、县预算要根据农业投入的财政资金状况,对中央和省安排的经费进行配套,支持本市农业科技入户试点示范工作。要充分用好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各类项目资金、良种和农机补贴以及科技推广培训、重大农业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要向科技入户工作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对科技入户进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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