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5]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科技进步是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最具决定性的关键措施。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对于迅速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新的生产力,建立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增强农民家庭经营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农业科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43%,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着科技人员到农村难、科技成果转化难、农民学科技和用科技难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科技推广体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缺乏科技直接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对农业科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给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05年1号文件关于“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的精神,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作为“三农”工作的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户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手段,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即从2005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每个行政村培育2-3个科技示范户,全省培育1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80%的农户,使每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同时,基本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户的能力建设。全省要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水平较高、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补贴,增强科技示范户的能力。实行科技培训到户,对示范户进行规范化的培训,使每个示范户熟练掌握2-3项先进实用技术;科技图书资料到户,加快农村科技书屋工程建设,把科技书屋建到农户;农业新品种、新科技到户,扶持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和新技术;科技和市场信息到户,扶持科技示范户普及广播、电视和电脑,使其成为科技和市场信息的核心户。经过政策扶持,着力提高科技示范户运用科技的能力,使科技示范户能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率先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和技术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创业致富;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周围农户。全省每个县要培育500-1000个科技示范户,使之成为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载体。科技示范户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首先制订科技示范户的标准,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宣传,由农户自愿报名,村民代表评选,乡村审核,县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再向社会公示,保证做到示范户高兴,广大群众满意,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