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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落实完成卫生部第四次9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

上海市2005年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2005年九市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局成立“上海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区县卫生局成立区县的“儿童体格发育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调查工作的开展。
  2、市卫生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上海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专家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各项业务指导。
  3、市儿童保健所成立“上海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组”,负责起草具体工作方案、组建调查队伍、培训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质量控制等各项业务工作。各区县妇幼保健所组织辖区内相关机构,成立调查队伍,按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队伍组成
  每个区县均应组建一个调查组,每个调查组应配备10-13人。调查人员应由卫生专业人员担任,其中应有2名以上(含2名)具有一定临床经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儿保医生(1名负责测量数据的审核,1-2名负责体检和疾病的诊断)。其它调查及测量人员可由医(护)师及测量技术熟练的基层卫生人员担任(体重测量2人、身高测量2人、头、胸围2人)。此外,还应配备1-2名问询人员和1名组织巡视人员。
  二、调查实施
  (一)调查范围
  本次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的范围为上海市19个区县的所属街道和乡镇。根据卫生部第四次9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本市2005年的调查点以1995年为基础,同时考虑地域变化和前瞻性调查的总体设计和需要,由市调查工作组确定调查点(具体名单见附表)。如样本量不够需要扩充的,应向市工作组报告,由市工作组确定。
  (二)调查对象
  1、0~7岁的汉族儿童;
  2、以本市户口儿童为主。外地城市户口儿童、迁入本市或临时来本市居住者,其居住时间大于年龄2/3者,也可作为本次调查对象。
  整理调查卡片时,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应剔出单独存放(不作健康儿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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