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开办创卫专栏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爱卫办:
为了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城市)宣传精神,省爱卫办、省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在“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开办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城市)宣传专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省爱卫办、省信息中心共同组织的“创建卫生城市”专题栏目,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传媒的手段向全省、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发送我省爱国卫生及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先进单位的信息。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通讯员)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审定并报送信息资料,展示全省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先进单位及农村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成就,特别要注重宣传基层爱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充分发挥网络传媒的宣传优势,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所有报送稿件内容要实事求是,数据翔实,坚持社会性、群众性和科学性。发送形式以文字、图片、影像均可(综合稿件文字一般不超过1000字,图片3-5幅,影像3-5分钟为宜),报送以电子邮件或函报的形式,分别发送至省爱卫办、省信息中心。县及县以下部门、单位上报信息资料,须经县爱卫办审定并盖章;市级部门、单位信息资料须经市爱卫办审定并盖章。
三、已经命名的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正在开展创卫工作的市、县(区),须在今年6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全面提供创卫工作相关信息资料,并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地反映工作动态。
四、在信息专栏刊发资料一律免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费用。
省爱卫办电子邮箱:wsjk6@shaanxi.gov.cn
省信息中心电子邮箱:fxl@shaanxi.gov.cn
附:
陕西省爱卫办、陕西省信息中心关于
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开办创卫宣传专栏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宣传优势,积极营造创卫舆论氛围,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信息中心联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办“创建卫生城市”宣传专栏,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省爱卫办、省信息中心公众部共同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