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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5年度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3.加强农村散养户沼气化建设。漳州市和龙岩市要组织家庭散养户的畜禽养殖舍(点)按照村镇规划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快“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推广。鼓励散养户种养结合,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由省农业厅予以指导和支持。
  4.积极引导和鼓励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省经贸委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企业发展,从源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治理养殖污染,促进畜禽粪便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其中,龙岩市年内要建成“绿之源”生物有机肥厂的雁石镇和龙门镇2个分厂,并完成龙岩市红碳山现代农业公司有机肥厂的迁建工作;漳州市要建成漳州市养殖粪便处置中心。由省农业厅、发改委和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三)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流域3市要根据省政府要求,放开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市场,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要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步伐,健全完善主、支线和接户管管网规划与建设,不断提高管网覆盖率,增加污水收集率。已投入运行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要进行除磷脱氮,消毒改造,做到全面达标排放。年内重点建设龙海市角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漳平污水处理厂、厦门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金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并完成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和漳平市5座城市垃圾处理场工程。此外,要完成厦门东孚垃圾填埋场污水管网工程和龙岩市污水处理厂3公里的配套管网建设。由省建设厅、发改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2.加快龙岩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进程。龙岩市年内要建成投产龙岩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并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置体系,漳平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由龙岩市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理。由省卫生厅、发改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3.加快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由省建设厅牵头完成《九龙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流域3市要按规划要求认真筛选治理项目,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重点扶持积极性较高,建设条件落实的乡镇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要加快推进已经安排补助资金但至今还未建成的乡镇垃圾处理场(站)的建设步伐,并于年底前完成建设。以漳州市、龙岩市为主,年内要建设31座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中17座建成投运,10座完成主体工程,4座完成前期和开工建设。建成23座乡镇垃圾中转站,雁石镇和靖城镇垃圾处理场要确保正常投入运行。有条件的乡镇要实行产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乡镇垃圾处理场的效益。2005年底前基本实现垃圾有效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由省建设厅、发改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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