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
(渝府发[2005]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土地市场通过持续治理整顿,滥占乱用土地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土地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近段时间,个别地方违法使用、粗放利用和破坏浪费土地的现象又有所抬头,特别是个别乡镇出现非法租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有的地方在土地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有发生;少数地方不顾实际,盲目扩大城镇建设规模,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仍然存在。为了有效缓解土地资源日益短缺的突出矛盾,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国土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必须继续贯彻落实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各项措施,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精神
今年3月12日,中央召开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努力保持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和发展后劲。土地资源支撑各行各业的发展,关系千家万户,影响千秋万代。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对严格土地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全局出发,准确把握当地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集中精力谋划好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要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增强土地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管地的水平和能力,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位;要加大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开创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