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按农村人口平均的纯收入。
(二)统计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抽样调查工作。
2.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的抽样调查方案抽选的调查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五、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指标解释及统计工作要求
(一)指标解释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指“三同时”合格项目数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数的比率。“三同时”合格项目数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数;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数指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规定应有环保设施的当年投产建设项目数。
(二)统计工作要求
1.各地应建立建设项目档案,当年开工项目数应与工商部门企业申领营业执照相衔接。应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而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视同其“三同时”不合格。
2.严格“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构验收的项目,不能计算在“三同时”合格项目数之中。
3.县市党委、政府存在明显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行为的,该项指标年度考核为零分。
六、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指标解释及统计工作要求
(一)指标解释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指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与所有工业企业之比。
(二)统计工作要求
1.外排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外排废水、废气、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工业企业是否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由市州环保局组织监测、考核后认定。
七、森林总蓄积量增长率指标解释及统计工作要求
(一)指标解释
县域森林总蓄积量:指各县市行政范围内各种林木(不包括经济林木和竹林)在单个年度的活立木蓄积总和。
森林总蓄积量增长率:指各县市活立木总蓄积量的年增长幅度,反映的是一个县市森林总蓄积量扣除当年消耗的资源后年度净增长水平。计算公式:
森林总蓄积量增长率=〔(考核年度森林总蓄积量-上年度森林总蓄积量)÷上年度森林总蓄积量〕×100%
(二)统计工作要求
1.年度森林总蓄积量数据资料,以各县市在当年年度内进行森林资源消耗量调查和造林更新调查后更新森林资源档案的基础上上报的森林资源年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