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环境。国家高度重视金卡工程建设,颁布了《IC卡应用发展规划》、《IC卡管理条例》和《IC卡注册管理办法》。国家有关部门及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地已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实施了一卡通,对“城市一卡通”的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措施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我市实施“城市一卡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方便、快捷、安全消费的要求,建立“城市一卡通”管理、经营、消费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应用“城市一卡通”,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打造数字重庆,提升城市形象。
(二)遵循的主要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行。建立重庆市“城市一卡通”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一卡通”工作。在实施“城市一卡通”工程的各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多赢。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城市一卡通”应用领域和产业发展,从整合现有各类卡资源入手,逐步扩展应用领域,建立和完善管理、运营体系。
3.集成功能,便民服务。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的,整合交通、公用服务行业小额消费资源,集成各方功能,充分发挥“城市一卡通”资源系统作用,满足市民在城市公用事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需求。
4.加强管理,保障安全。加强对“城市一卡通”系统的管理,从各个层次和环节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使“城市一卡通”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5.创新技术,发展产业。坚持技术创新,以“城市一卡通”为突破口,充分利用我市科研单位和企业现有的智能卡科研生产技术和产业基础,引进国内外IC卡领域的知名企业,培育、扩大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的市场需求,形成信息产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2005年,构建主城区“城市一卡通”系统。重点在城市公交车、轻轨、出租车、停车场、加气加油站、福利彩票等领域进行试点,力争发展持卡用户60万户。
2006年,重点在高速公路、商场、休闲娱乐场所、水电气等领域进行试点,扩大在主城区城市公交车、轻轨、出租车、停车场、加气加油站、福利彩票等领域的使用范围,选择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进行试点。持卡用户发展到150—250万户,实现相关产品销售及服务收入1亿元以上,持卡消费额2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