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政字[2005]10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税工资制度,降低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增长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实行计税工资制度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由人均月扣除限额800元调整为96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