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
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吉政明电〔2005〕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级政府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考评。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评方案》(长府发〔2001〕36号)的要求,考评重点内容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行政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履行管理职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队伍建设、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及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检查。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情况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同时还将对部门的行政处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与《
行政许可法》相关的各项配套制度是否完善;
2、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否符合《
行政许可法》规定;
3、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否具有法定主体资格;
4、行政许可的实施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
5、行政许可收费是否合法;
6、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是否齐备;
7、是否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8、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上岗,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执法;
9、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