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地方电力项目和电网的建设。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更好地发挥地方热电企业顶峰发电作用,调动企业利用自备发电机发电的积极性。
(三)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缓解劳动用工困难。各级政府、劳动部门要继续发展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全市性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和流动,统一协调劳动力供求关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牵头组织企业到西部、中部劳动力相对富余的地区招工。通过“政府搭平台、企业招员工”的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招聘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困难。要提供企业员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场所,加强技术工人的岗位技术培训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
(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产业升级换代。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对在开展信息化应用、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予以表彰奖励。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科研院所和权威机构来本地设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检测中心等公共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和帮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项目开发渠道,形成技术创新的支撑平台,加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五)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拓展杭州产品市场。积极组团参加在全国、全行业有影响力的品牌展览、展销会。继续参加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哈洽会、香港时装节、中国跨国采购洽谈会、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等活动。同时把重点放在与接轨上海、开发大西部、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等相关的活动上。继续办好杭州产品网上交易会。
开展系列杭州女装推广、宣传活动,认真搞好杭州女装万里行活动,组织杭州女装企业赴全国十大省会城市招商、招展。继续办好杭州国际女装博览会,做好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的筹办工作,拓展杭产品销售渠道,为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平台。
(六)缓解土地瓶颈制约,加快企业搬迁进程。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重点保障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用地。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现有土地使用情况,制定政策,鼓励企业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利用好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集约用地、节约用地。
切实推动市区企业搬迁工作,帮助落实搬迁企业的用地,加快协调搬迁资金的筹措。提高办事效率,简化搬迁的各项审批程序。对暂时无地搬迁的企业,要创造条件鼓励企业就地进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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