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规划先行。工业功能区的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逐步从被动转向主动、从增量开发转向存量提升。要从全面提升工业功能区建设水平的角度,把区域经济中心、城镇体系建设、产业集聚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限制开发项目等落实到规划中。要从现有特色产业优势基础出发,对工业功能区的控规和详规进行修编完善;要优先考虑工业功能区自然环境的保护,坚持将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工业功能区规划。要编制工业功能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指导工业园区的总体开发和建设。
工业功能区规划要与杭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杭州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纲要》相配套,与环境保护相适应。要充分体现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和食品饮料五大产业的发展需求,增强对金融、法律、研发、物流、仓储等服务行业的带动作用,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工业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互动发展。
提高基础建设水平。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抓好工业功能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使基础建设与产业提升互促共进。探索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基础设施机制,重点推进工业功能区路桥、电力、供排水、热力、通讯及污水集中处理等网络化程度。按照规模层次、产业特色和建设标准,多渠道、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对在建和拟建的一些基础设施项目,要分轻重缓急,有保有压,有序推进工业功能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节约集约工业用地。工业功能区建设用地必须纳入杭州市和各区、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功能区内各类配套的经营性用地要建立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工业功能区内工业项目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积极探索“零土地技改”,引导企业在紧缩“地根”中求发展。要指导企业搞好生产布局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控制条件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厂区存量土地增资扩建、改造或建造标准厂房出租。
高度重视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要合理选择入驻企业,制定不同企业入区用地控制指标;要对投资强度、土地容积率设立最低指标,以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要积极鼓励低能耗、少占地、高产出的企业入园。依法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未按土地使用合同约定时间动工的建设项目,应收取违约金;对逾期闲置未建的土地,应坚决收回,重新用于工业项目出让。
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鼓励工业功能区连片开发。要按照经济、合理、效益的原则,对空间相邻、产业相关、区域条件互补的非同一行政区域的工业功能区,因势利导地进行撤并与调整,有效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要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加强产业集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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