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建设战略过程中,要建立起“依法监管、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安全大连”的奋斗目标。到2007年,全市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道路和水上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扭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局面。到2010年,全市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上述3项指标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奋斗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各自的近期和远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狠抓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全市各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从2005年起,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把事故宗数、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状况指标等综合协调起来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和下达给下一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直至企业,并加强督查。二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对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责任制和控制指标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重特大事故多发,突破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控制指标完成较好的地区、部门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控制指标完成差的地区、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二、加快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生产规范监管
4.加快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大连市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积极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加快安全生产地方立法步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要大力开展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