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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2、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多种方案比选制度,经专家评估论证,否则不得提交讨论决定。(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市发改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协办)
  3、建立和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和决策听证、公示制度。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要广泛征集公众意见,进行听证和公示,听证和公示意见要在决策中充分反映,逐步推行决策公开制度。(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市法制办、发改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物价局协办)
  4、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跟踪研究、反馈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修正和纠错。(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市发改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审计局协办)
  5、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对滥用职权、违反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市监察局、审计局协办)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6、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组织检查。进一步清理、削减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防止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对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协办)
  7、加快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许可管理,落实行政许可公示要求,建立部门内部审核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协办)
  8、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方式改革。行政许可机关普遍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扩大延伸建设工程规划“联审会办”和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等行政许可方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规划局、工商局协办)
  (三)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9、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预算,清理财政供给范围,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项目预算监督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市财政局负责)
  10、市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年内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调查研究,为推行收入收缴改革做准备。(市财政局牵头,人行南京营业部协办)
  11、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按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机构的分设。制定《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审计局及市相关部门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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