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5]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
加强政府廉政工作是提高各级政府机关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工作,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市委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从严治政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加快职能转变,创新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政府廉政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南京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科学、依法、民主行政为基本准则,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1、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调整,财政收支预决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国土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集体决定。集体决策事项一旦形成,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取消。(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市监察局、发改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国资委、环保局、审计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