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成品住宅示范项目实施大纲》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房管局: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精神,加强对住宅装修的管理,积极推广产业化装修模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资源和扰民等现象,在总结近年来省内外开发企业建设全装修住宅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成品住宅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并委托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河北省成品住宅示范项目实施大纲》印发给你们,供在推行成品住宅建设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成品住宅示范项目实施大纲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河北省成品住宅示范项目实施大纲
一、目的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探索成品住宅建设模式;贯彻节能、节水、节材、环保方针,鼓励住宅装修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和使用;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加快成品住宅建设进程,逐步取消毛坯房;完善住宅的商品属性(毛坯房只是半成品),促进住宅建设与国际接轨;规范住宅装修市场,不断提高住宅综合质量。
二、定义
成品住宅是指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包括小户型公寓),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铺装或粉饰完成、厨房及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完成。
三、模式
成品住宅的模式分为产业化成品住宅和菜单式成品住宅两种:
产业化成品住宅是指按照既定装修设计并采用合格装修材料和设备完成统一装修后直接向市场供应的住宅;
菜单式成品住宅是指在住宅预售阶段和装修前,住宅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提供由两个以上不同的装修设计、材料设备配置清单组成的成套装修方案和报价,供购房者选定后,由住宅开发企业完成统一装修的住宅。
四、示范项目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住宅开发企业要按照“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规范运作、取信于民”的原则建设成品住宅;通过集约化生产、集团化采购等方式,合理控制装修成本;开发企业作为成品住宅建设的第一责任者,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