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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开展2005年度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三、活动安排
  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围绕四项重点任务,重点开展如下六项活动:
  (一)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在服务月期间都要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和企业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落实解决办法。
  (二)开展接待日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规定时间、集中地点开展服务月接待日活动,集中受理企业政策咨询和业务投诉,开通服务月热线电话,受理全社会的公开投诉。新闻媒体要对各部门的接待时间和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公布。
  (三)开展专题政策宣讲活动。市区两级对外开放办公室都要针对基层和企业提出的需求,分别组织有关部门举办政策宣讲会、说明会,对《决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最新政策进行集中讲解。
  (四)召开内外资企业投资环境座谈会。各地区、各部门要召开外资、内资企业投资环境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解决一批困扰企业的重点问题。
  (五)开展创建“优秀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部门”活动。市区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要集中开展创建“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部门”活动,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全市各有关部门公布。
  (六)表彰优秀外商投资企业。6月8日,召开全市2004年度先进外商投资企业表彰大会,向全市优秀外商投资企业颁发奖杯及奖状,先进企业代表发言,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服务月活动由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市区两级对外开放办公室和对内开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负责制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方案执行情况;收集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对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目标和措施;总结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宣传典型及经验做法。
  (二)抓好宣传造势。服务月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渠道和专题报道、现场直播、人物专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服务月期间各地区、各部门的活动安排,广泛宣传开放政策,报道先进典型,介绍各地区、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成功经验,并对改善投资环境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三)加强督查推动。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和对外、对内开放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安排1至2次督查活动,对各单位服务月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全市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和各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以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视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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