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的若干意见

  四、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
  10、营造“和谐创业”氛围。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人都是创业环境、人人都是创业主体”的理念,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投身创业、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服务创业的良好局面。破除妨碍创业的思想观念和政策规定,激励不同创业主体积极投身创业、热心支持创业,让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深入研讨、广泛传播“和谐创业”的内涵和理念,加大对创业者的宣传力度,挖掘创业成功典型,培育创业精神,弘扬鼓励创新、勇于探索、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营造“和谐创业”的人文环境。
  11、健全个人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服务体系。抓好大学生见习基地建设,帮助大中专学生接触社会,经受创业锻炼。加强就业前和就业中的培训,提高大中专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咨询服务网络,收集、发布个人创业项目指南,加强创业引导。制定扶持大中专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在工商登记、税收、银行贷款、人事和劳动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好的创业服务。建立科研人员、高校师生创业服务体系。实施“科技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鼓励全国各地及省属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高校师生来杭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创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市科技创业资金,对拥有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创业资金不足的科研人员和高校师生,通过创业资金按风险投资形式给予一定支持。创办“杭州科技创业者之家”,健全科技中介组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培训、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人才引进等服务。建立失业人员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抓好创业指导,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加强专家组队伍建设和创业项目评估,提供更多风险小、投资少、适合于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项目。落实失业人员创业的有关税收、收费优惠、一次性就业援助补助、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实行登记参保与直接征收协同合作的征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相关制度。按照广覆盖、轻负担、低标准、保基本的原则,扩大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的覆盖面,构筑投资创业安全保障网。
  12、完善投资创业综合服务链。成立杭州市中小投资者创业咨询服务中心,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创业辅导,引导创业者走多人联合创业、集群创业之路。拓宽创业领域,允许进入文化、教育、卫生、社区、休闲、旅游等行业,形成多样化创业格局。建立创业辅导专业队伍,开展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计划辅导、代理申办手续等一系列免费或低成本服务。整合社会创业资源,将政府、专家、媒体、中介组织等为创业服务、行业发展与协作的各类信息,统一纳入服务平台,形成综合性、社会化的投资创业服务网络。解决创业用房问题,鼓励因地制宜,利用闲置的厂房、仓库及其他零星房产,改造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创业基地。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