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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
省纠风办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5]3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五月十一日

2005年纠风工作要点

(省监察厅、省纠风办 2005年5月)


  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2005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5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的,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纠风工作,构建行业纠风的惩防体系,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力求达到“巩固成果,深化工作,提高水平,开拓新局面”的目标。
  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是,抓好“四个坚决纠正”,深化“三项治理”,搞好“两项集中整治”,巩固“三项成果”,开展“一项评议”,办好“一个节目”,推进“行业构建”,努力在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从总量上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年度土地供应指令性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把好土地供应闸门,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利益。完善征地制度,建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征地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保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完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和安置制度,组织制定地方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规定。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办非法批准占地、征地案件,以及征地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未能及时解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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