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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5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5]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5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就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节日期间,各市、县和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中,以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刻理解居安思危、五军不稳的道理,正确认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怀、尊重军警部队官兵和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良好风气,自觉抵制和纠正一切有损军警部队建设、有损军民关系的言行,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模范单位的活动。各市、县和各单位要对军民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模范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肯定成绩,表彰先进,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要不断创新军民共建形式,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和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拓宽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容,提高共建成效。要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为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要大力为部队排忧解难,积极帮助部队解决训练演习、战备执勤、执行任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解决影响部队建设和军民关系的问题。广泛开展智力拥军,搞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利用科技教育资源,帮助部队培养科技人才和专业骨干。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实际困难,创造条件安置好复员、退伍军人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国防创造条件。
  三、认真抓好优抚政策法规的落实。节日期间,要根据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兑现和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狠抓优抚政策的落实。当前,要抓紧做好各类抚恤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着力解决好优抚对象春节期间在生活、住房及防寒方面的困难与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优抚工作的地方性配套措施,尤其是要不断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从制度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和医疗难等突出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要以多种措施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引导和帮助他们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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