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大中介机构培育和发展力度。加强行业组织的培育和规范管理工作,通过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加大扶持,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市场经济需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中介服务组织。重点规范会计师、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三类中介机构。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业组织的服务功能,形成政府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管理、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的运行模式。
四、积极推进投资、财税、价格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十三)加快技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相关配套政策,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通过制定出台《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不断深化我省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投资行为,落实好公益项目代建制,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年内建立政府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中心。在继续推进专业投资公司组建工作的同时,对已建的专业投资公司要理顺关系、规范运作,尽快构建促进云南加快发展的新型投融资平台。
(十四)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取向,完善和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范围,进一步理顺财政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和合理的财力纵向分配调节机制。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可操作的财政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选择条件成熟的州市或省级单位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建立规范统一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体系,并制定出台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措施,使非税收入管理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十五)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和环保产业价格的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逐步健全价格调控体系,完善价格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不断完善教材发行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继续开展中小学教材招标采购。培育市场主体,实施和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通过市场公平竞争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确定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及收费行为,简化招标药品销售价格审核程序,调整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降低药品销售价格,强化药品价格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销售电价的改革,在试行丰枯、峰谷电价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电价配套政策措施,逐步推行按用电对象分类作价向按用电电压等级、负荷特性作价的改革,为全面实施电价改革创造条件。
五、转变政府职能,以开放促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