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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香蕉枯萎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香蕉枯萎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5]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香蕉枯萎病害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传染性病害,为国际检疫对象。自去年以来,我省部分市、县相续发生香蕉枯萎病害,至今累计发病面积近6000亩,且有进一步蔓延之势,严重威胁着我省香蕉产业的发展。为遏制香蕉枯萎病的危害,保护我省香蕉产业,现就做好香蕉枯萎病防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香蕉枯萎病的防治工作。香蕉是我省重要的经济作物,香蕉产业是我省农民创收的重要渠道。而香蕉枯萎病对香蕉生产危害极大,香蕉一旦被浸染病菌后,几天内就会死亡。如果任病害扩散、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急行动起来,及时做好香蕉枯萎病的防治工作。有关市、县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香蕉枯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有关领导要亲临第一线,亲自指挥。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相关单位要密切合作,把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香蕉枯萎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立即开展香蕉枯萎病的全面普查。各市、县要对辖区内的香蕉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普查。一旦发现病害,要立即采取防治处理措施,并划定疫病区。普查的情况每半个月汇总一次报省农业厅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联系人:王澄群;联系电话65339341)。
  三、要采取过硬措施,防止枯萎病蔓延。对香蕉枯萎病的带病植株要彻底铲除,集中在园中焚烧,并进行土壤消毒。同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蕉园中的病株、劳动工具、土壤及水源将病菌带出蕉园。发病蕉园原则上5年内都不能种植香蕉和易感染香蕉枯萎病的作物,要改种其他作物。
  四、进一步加强香蕉种苗培育、销售管理和疫病防治的科研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凭种苗经营许可证生产和销售香蕉种苗。禁止从省外疫区购进香蕉种苗,杜绝病害传入。省植物保护部门要开展香蕉枯萎病综合防治研究和药剂筛选试验,尽快研究出有效的防治办法,遏制香蕉枯萎病的扩散蔓延。

                          二00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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