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龙岩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龙岩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5]165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汶洋食品工业园、长隆塑料生产线及瑞华机械等20个建设项目涉及龙岩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龙政综〔2005〕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龙岩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42.59公顷(其中耕地48.2公顷)土地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在新罗区范围内调剂解决,并相应修改龙岩市中心城区及新罗区东城街道、西陂镇、龙门镇、大池镇和雁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