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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5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改进测评分值的公布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测评的客观公正性,今年向各区县提供的测评结果作适当改进,即不再提供具体的测评分值(“存在的问题”的“反映率”等测评数据除外),只提供本区县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测评结果的排位。
  此外,为发挥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继续组织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并在本市主要媒体及互联网上刊播。继续组织开展网上测评,网上测评情况仍作为评价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状况的参考。
  三、认真开展专项评议,促进有关部门和行业抓好纠风
  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在《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国务院纠风办将分别与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联合组织在全国开展对电信行业和广电系统进行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根据这一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由市纠风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对广电系统开展专项评议,重点评议广电系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遵守职业道德、杜绝有偿新闻和虚假广告等情况,积极推动整改;与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对电信行业收费、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实施检查,进一步推动电信行业的行风建设,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2002年-2004年完成对全市街道、乡镇开展政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评议成果的巩固。各区县可通过组织对街道、乡镇的政风测评以及开展“回头看”活动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政风建设,并逐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2004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的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重点,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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