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监察委、市纠风办、
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5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5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
2005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上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05年本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推进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
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主要任务和目标:巩固去年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果;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格征地程序,规范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调整、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市、区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自查。确保去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今年新实施的征地项目及其补偿资金规范运作。二是严格征地管理。从今年6月起,凡是市政府批准的征地项目,全部由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统一实施鉴证,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统一经区县建设用地事务部门下拨到乡镇土地管理所,进入村、队集体经济组织的帐户。三是研究制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财物补偿标准上半年全面实施;土地青苗补偿的调整方案年内力争出台。四是推进村务公开。把土地补偿费以及市农委即将出台的“管理使用办法”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抓手和突破口,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监督,参与管理。
2、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