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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大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推进杭州大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委办[2005]7号 2005年3月22日)


  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体育健身服务,以及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在内的杭州大文化产业,是杭州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推进杭州大文化产业发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健康需求,推进文化名城建设;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轮驱动”,实践和谐创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杭州大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大文化产业的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健康需求为目的,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杭州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推进体制、内容和技术创新,积极实施人才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大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认识文化的意识形态、产业的两重属性,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作用,树立创意产业观念,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协调。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的关系,切实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和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地域特色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努力将杭州人文历史与自然景观和谐交融的地域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坚持以大气开放的姿态办文化,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两大既相互交叉渗透又相互独立的不同形态。要根据其不同属性,采取分类指导和不同的政策措施,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城乡文化发展相统筹。在不断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同时,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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