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10、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逐步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以督查督办为重点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此项工作由省监察厅、法制办、司法厅、信访局具体负责)。
111、强化治安管理和基础防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以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为重点的各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强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查禁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民宗委具体负责)。
112、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此项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具体负责)。
十三、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13、进一步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在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建设服务型政府;在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指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若干意见》,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与程序,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调查研究提供方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公开透明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和改进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要抓紧制定《湖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并尽快付诸实施(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及省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114、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政府公务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满腔热忱地为基层、为群众、为市场主体服务。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受益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实行行政问责制,严肃处理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艰苦创业、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结合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人事制度等项改革,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以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成果取信于民(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及省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115、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科学决策是抓落实的前提,在做规划、定政策、上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做到周全缜密。用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责任制抓好落实。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和人代会确定的任务,进一步健全政府工作责任制,完善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重大工作事项的督办检查。真抓实干是抓落实的关键,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树立强烈的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116、抓紧做好“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改革开放的思路制定我省的规划,提高规划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及省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