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长飞、邮科院、武汉NEC、随州波导、光迅科技等企业发展,逐步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链(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信息产业厅具体负责)。
30、烟草行业: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一厂两牌”,提高武烟的规模效益(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烟草专卖局、省中烟工业公司具体负责)。
31、医药行业:重点支持三类以上新药的开发,加快生物制药产业化和中药现代化进程,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科技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
32、纺织行业: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棉纺织、服装生产力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快设备更新改造
(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商务厅、纺织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具体负责)。
33、建材行业:重点支持“四新两高”产品发展,力争今年新型建材比例达到40%(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建材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具体负责)。
34、食品行业: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优势、特色食品加工产业链(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
35、继续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把培育品牌作为提高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动资本、技术等要素向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聚集,着力开发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支持一批较为成熟的重点产品,争创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支持企业提高持久性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产品开发,做大做强品牌。结合企业开放式重组,依托优势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品牌(此项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厅、工商局、发改委、经委、国资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
36、着力缓解煤电油运等瓶颈制约。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与调节,及时研究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重点抓好煤、电、油、运尤其是煤炭供应的协调服务工作。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已有协作关系的同时,积极寻求和开辟新的基地。支持和帮助重点工业企业和电厂组织好煤炭货源,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及供货机制。重视研究开发新能源,加快在建电厂建设进度,推广节能降耗等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增能和节能潜力,努力保障重点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需要(此项工作由省经委、发改委、交通厅、石化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具体负责)。
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武汉城市圈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7、进一步强化措施,促进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完善和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赋予县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推广仙桃、宜都、汉川、大冶等县市培植骨干财源的经验,加快推进县域税收过千万元企业的建设(此项工作由省经委、发改委、财政厅具体负责)。
38、充分发挥开发园区的载体作用,推进产业聚集和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科技厅、商务厅具体负责)。
39、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政策和体制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加大金融等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以100家民营企业为重点,着力做强做大,逐步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和企业集团(此项工作由省经委、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具体负责)。
40、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辐射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确定的发展目标,今年要加快武汉城市圈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重点是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圈内城市间的经济技术协作与产业融合。加快武汉至周边城市的7条高速出口公路建设,力争两年内建成。(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建设厅、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