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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研究拟定全省工程设计审核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参与工程标准定额和取费的编制、颁发及省级设计标准的审批、颁发;参与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评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九)经济贸易处
  研究提出全省流通领域发展战略和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重要商品的宏观调控政策。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省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并根据运行情况对进出口计划进行调整;负责粮食、棉花、煤炭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负责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重要商品和物资的省级储备管理,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二十)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全省全社会资金平衡、运行状况和政策措施;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财政建设资金和煤炭专项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财税、金融、证券、保险业规划,编制省级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和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工作;负责省基本建设基金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企业上市的有关工作;安排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和贴息资金;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一)信息化办公室
  研究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促进信息产业发展;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组织协调电信、邮政、广电和信息产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网络规划和建设,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负责重大信息化产业项目布局的审定,组织实施重大信息产业化项目和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二十二)对外联络处
  负责与国家部委、省际间的交流沟通;掌握国家宏观信息和政策方向,为省宏观经济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及资金;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
  (二十三)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干部培训和外事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和指导委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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