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提出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绿色GDP核算体系;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研究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一)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省委晋发[2003]27号文件规定,管理省物价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发展改革委共设2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接待、档案管理、保密、督查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财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委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等。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参与和协调经济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管理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对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三)经济结构调整处(省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规划,拟订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和动态监控结构调整;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承担省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
(五)国民经济综合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