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九)提出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绿色GDP核算体系;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研究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一)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省委晋发[2003]27号文件规定,管理省物价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发展改革委共设2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接待、档案管理、保密、督查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财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委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等。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参与和协调经济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管理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对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三)经济结构调整处(省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规划,拟订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和动态监控结构调整;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承担省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
  (五)国民经济综合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