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统筹、规划指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借助外力、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分层次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按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今年继续在自治区和各市层面上,分别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新开工。初步考虑,自治区从关系发展全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跨地区跨流域、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建设条件基本落实的角度,初步选择了68个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新开工,项目总投资10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7亿元;初步汇总,各市选择了182项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统筹推进新开工,项目总投资3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亿元。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遵循项目建设规律,不断完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项目选择办法、滚动机制、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
加强在建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对结转到今年的在建项目,加强协调服务,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尽可能多地完成投资工作量,力促一批重大项目和国债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明确需由国家核准或审批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加强部门、有关市之间的协同配合,积极帮助业主协调做好国家核准所需的土地预审、环境评价、城市规划、资金承诺等许可手续的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广西项目建设驻京工作组的作用,继续加大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跟踪力度,力争一批项目尽快通过国家核准和列入国家中长期规划。对由自治区核准、备案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加快办理。对规划布局建设的项目,引入竞争机制,招标选择项目业主。培育投资评估中介机构,提高项目评估质量和水平。建立自治区项目信息库,加强项目储备。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继续推行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制,健全项目跟踪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动态调度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稽察。
(三)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弊端。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区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以多种形式推进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快政企分开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不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人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运用担保、贴息等手段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服务的社会化体系。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尽快出台实施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核准和审核上报核准办法、备案办法等改革文件,发布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示范文本、咨询评估大纲和项目备案示范格式,指导企业的核准申请、咨询机构的咨询评估和各市项目备案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建立投资决策责任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
深化价格改革。继续放开及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全面推行峰谷电价,扩大试行大用户用电直供范围。理顺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改革港口收费管理体制。加快水价改革。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中小学教材招投标价格改革。出台旅游价格管理办法。完善收费年审、许可证、培训收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成本监审,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加强和改进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税费、粮食流通体制、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信用社等改革。加快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电信、电力、民航、邮政、铁路等行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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